鉴定报告出来的那天,下着小雨。沈牧之开车到法院,雨刷开到中档,一下一下地刮。法院门口的台阶湿了,反着天光。他把车停好,走进大厅,收了伞,站在电梯口等。电梯门打开,里面站着一个人——周明,星辰科技的法务总监。四十出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深蓝色西装,白衬衫,没有打领带。他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跟沈牧之一模一样的信封。两个人对视一眼,谁都没说话。周明点了点头,沈牧之也点了点头。电梯门开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来,走进同一个房间。
书记员坐在长桌的一头,面前摊着几份文件。
「沈律师,这是鉴定报告。周总监,这是你们的副本。」书记员把两个信封推到桌子两边。
沈牧之拆开信封,抽出报告。一页一页地看。林晓的电脑硬碟——未发现与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相同的原始码文件。云盘——未发现。手机——未发现。微信聊天记录——未发现传输原始码的记录。浏览器历史记录——未发现异常。最后一页,鉴定人意见:未在被保全设备中检出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
沈牧之合上报告,装回信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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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也在看。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沈牧之看不到他的眼睛,他的头微微低着,额前垂下来一根头发,被空调的风吹得轻轻晃动。
「周总监,鉴定报告你们也看到了。没有。」
周明抬起头。「沈律师,鉴定报告没找到,不等于没有。」
「法庭上,没找到就是没有。」
「去年的案子,鉴定报告也没找到。后来呢?」
沈牧之知道去年的案子。鉴定报告没找到核心代码,但原告通过被告的搜寻引擎记录找到了上传记录。被告把代码上传到了个人云盘,忘了删。法务把云盘翻了个底朝天,在回收站里找到了。
「去年的案子是去年。今年是今年。」
「沈律师,你总是这么乐观。」
「我这不是乐观。是事实。」
周明把信封夹在腋下。「法庭见。」
他走了。皮鞋踩在地板上,声音很脆,一下一下的。沈牧之站在那里,听着那声音远去。不是敌人的脚步声,是对手的。他走出法院,雨停了,云缝里透出一线阳光,薄薄的,照在地上像一层纱。他上了车,给林晓发了一条消息:「鉴定报告出来了。没有。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东西。」过了几秒,手机亮了。「谢谢哥。」沈牧之看着那三个字。不是「谢谢沈律师」,是「谢谢哥」。哥比律师重。律师是职业,哥是他把你当人了。
他没回消息,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引擎,开回事务所。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星辰科技没有撤诉。鉴定报告没找到证据,但他们还有别的。内网访问日志——林晓确实下载了文件。证人证言——林晓的部门主管会说他「行为异常」。专家意见——他们会请个专家说那些文件是「核心代码」。沈牧之在办公室里一遍一遍地过那些材料,像棋手复盘。每一条证据,每一个字,每一处可能的破绽。
一个月后,开庭了。
庭审在市智慧财产权法院进行。审判长姓刘,四十多岁,短发,戴着一副无框眼镜,说话很快,像怕浪费时间。原告席坐着周明和另一个年轻律师,被告席坐着沈牧之和林晓。
林晓穿着沈牧之让他穿的那件深蓝色夹克,头发剪短了,胡子刮了,乾乾净净的。这是沈牧之教他的。法庭上,第一印象重要。你乾乾净净的,法官会觉得你是好人。你邋里邋遢的,法官会觉得你不尊重法庭,连带着不尊重你的话。
刘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原告星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晓侵犯商业秘密案。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周明站起来。他今天打了领带,银灰色的,跟深蓝色西装很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像量过的,精确到最小的单位。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五百万元;判令被告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事实和理由是——」
周明翻开文件夹,念了十分钟。从林晓入职到离职,从内网访问日志到专家意见,从保密协议到竞业限制,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事实和理由都过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