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就哄了一下老公,后来他每晚都回家 > 第253章 原来是你啊
    第二百五十三章原来是你啊

    她的动作,顺从得像一只被驯服的羔羊:“给。”

    矮个子一把将钥匙抢了过去,眼神里满是劫后余生的贪婪和兴奋。

    可当他试图将钥匙插进驾驶座车门的锁孔时,那只握着钥匙的手,却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咔哒……咔哒……”

    钥匙的尖端一次又一次地滑过锁孔,发出的金属碰撞声,在这死寂的氛围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越是着急,手就抖得越厉害!

    额头上,瞬间就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就在这时,一道轻柔得近、乎诡异的女声,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大哥,你们别紧张啊。”

    矮个子浑身一僵!

    高大山持刀的手也下意识地收紧了几分!

    沈余萝却像是毫无所觉,只是偏着头,用一种天真又好奇的语气问道。

    “我就是有点想不明白。”

    “为什么你们要往火车站这种人最多的地方跑呢?”

    “这么多人,万一被堵住了,不是更不好跑吗?”

    她眨了眨眼,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透着一股不谙世事的单纯。

    “按理说,你们犯了事儿,不都应该是直接往深山老林里钻吗?”

    “找个山洞一躲,谁也找不着你们啊。”

    这番话,问得两个亡命徒都是一愣。

    高大山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荒谬。

    他妈的,这人质是脑子有问题,还是真傻?

    “咔哒!”

    一声脆响!

    矮个子终于把钥匙捅、进了锁眼里!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飞快地拉开车门,一屁股坐进了驾驶座。

    高大山见状,心里那块悬着的巨石,也总算是落下了一半。

    他警惕地扫了一眼远处那些不敢上前的公安,心情莫名地好了几分,甚至有闲心回答沈余萝那个愚蠢的问题。

    “呵。”

    他发出一声不屑的冷笑。

    “就你这脑子,还想当军嫂?”

    “往人多的地方跑,那些公安才不敢随便开枪!懂吗!”

    沈余萝像是恍然大悟一般,点了点头。

    “哦……原来是这样。”

    她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声音轻得像羽毛。

    “也方便抓人质,对吧?”

    高大山脸上的横肉一抖,狰狞地笑了起来。

    “知道就好!”

    “算你还有点脑子!”

    说话间,矮个子已经从里面伸手,解开了后座的车门锁。

    高大山不再废话,粗暴地拉开车门,一把将沈余萝推了进去!

    “砰!”

    他紧跟着坐了进来,重重地甩上了车门!

    “开车!”

    高大山一声低吼!

    矮个子猛地一脚油门踩下去!

    “嗡——!”

    吉普车的发动机发出一声咆哮,随即像一头脱缰的野马,猛地往前一窜!

    车里的三个人,身体都因为巨大的惯性,狠狠地撞在了靠背上!

    矮个子的驾驶技术,显然生疏得可怕。

    车子一窜一窜的,歪歪扭扭地冲上了马路,像个喝醉了酒的醉汉。

    但很快,他就找到了感觉,车速逐渐平稳了下来。

    高大山从后视镜里,看着那些被远远甩在身后的公安和人群,那一张张焦急愤怒的脸,在他眼中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他紧绷了一下午的神经,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松懈了下来!

    跑出来了!

    他们真的跑出来了!

    高大山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只觉得浑身都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他那只从头到尾都死死攥着杀猪刀的手,也终于无力地垂了下来。

    “当啷。”

    那把沾着血的凶器,掉在了车厢的地板上。

    毕竟,车已经开动了。

    人质,也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孕妇。

    一个看起来又蠢又听话的年轻姑娘。

    高大山还真的没再把她放在心上。

    逃出生天的巨大喜悦,让他有了一丝闲情逸致。

    这个时候,他才有空,真正仔细地打量起身旁这个“大功臣”。

    她很安静。

    从上车开始,就乖巧地缩在角落里,双手护着小腹,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侧脸的轮廓很柔和,皮肤在昏暗的车厢里,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

    高大山看着看着,眉头却渐渐地皱了起来。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张脸……有点眼熟。

    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他眯起那双浑浊的眼睛,声音里带着一丝困惑。

    “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一直沉默不语的沈余萝,身体微不可查地动了一下。

    她缓缓地抬起头。

    昏暗的光线里,她的脸上,没有众人想象中的恐惧、惊慌,或是无助。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极淡、极浅,却又让人头皮发麻的微笑。

    “是啊。”

    她的声音,轻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

    “你忘记了?”

    高大山的心,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

    只听她用那平静无波的语调,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

    “差不多是在一个月前,在县里的供销社。”

    “你顺手偷走了我的一个兔子荷包。”

    兔子荷包?

    高大山的脑子,像是生了锈的齿轮,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艰难地转动着。

    他这辈子顺手牵羊的东西多了去了,谁他妈记得一个破荷包!

    可“供销社”和“一个月前”这两个词,像两把钥匙,硬生生捅、进了他混乱的记忆里。

    画面,一点点变得清晰。

    那天,他和同伙确实是在供销社里转悠,寻找下手的目标。

    好像……是顺了一个荷包。

    什么兔子不兔子的,他记不清了。

    但他清楚地记得!

    那个荷包里,他妈的就只有两毛钱!两张皱巴巴的毛票!

    当时他和同伙分赃的时候,气得差点把荷包给撕了,两个人对着那两毛钱,足足骂了失主半个钟头的娘!

    原来就是她?!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另一个更清晰、更让他恼火的记忆,便如潮水般涌了上来!

    他想起来了!

    何止是记得!

    那天,他刚把荷包摸到手,刚把赃物塞给同伙,就有个女人嚷嚷着抓贼。

    他本来想要撤走,结果就被人给抓住了!

    抓住他的,就是眼前这张脸!

    当时她也是这样,看着柔柔弱弱,一副没什么力气的样子。

    要不是他们早就习惯了AB角作案,那天他高大山,说不定就直接栽在县城供销社了!

    想到这里,高大山那张狰狞的脸上,瞬间浮起一抹又惊又怒的冷笑!

    “呵!原来是你啊!”

    他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又干又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