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年偷孩子的一共三人,王志虎就是其中一个。
当时的王志虎也才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是王志虎的叔叔,也是王志虎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这个团队中,王志虎负责引诱孩子和他一起玩耍。
等把孩子引到无人之处,就由其他两个中年男人负责绑走。
那个年代孩子们没有玩具没有别的娱乐,其他孩子就是最好的玩伴。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孩子消失。
等凑满一卡车的孩子,两个中年男人就带着王志虎把孩子们运往别的城市卖掉。
而凌霄在服务区遇到的小芹,就是这样葬身在半路。
小芹死时王志虎目睹了全程,当时他的心里或许也是害怕的。
但一颗变态的种子也从此落在了他的心里。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所致,那一货车的孩子卖出去半数时,两个中年男人又如往常一样半路喝酒。
他们喝着酒听着歌,数着卖了孩子的钱。
兴奋之余方向失控,竟然一头开进了山沟里。
王志虎因为要看管车里的孩子,防止他们逃跑,所以坐在车厢最后面。
也因此,全车上下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王志虎看着满地尸体,恐惧不已。
他踏着尸体逃走,终于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被好心人捡到。
从那以后,他被福利院收养。
虽然表面乖巧,但总是暗地里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直到长大之后,他开始做各种活计,才发现讨老婆挣钱都不容易。
于是,那颗变态的种子开始发芽。
他在一条小巷蹲点,终于让他逮着机会掳走了一个女孩。
而那个女孩就是冯玲。
王志虎初尝禁果,很喜欢这个女孩。
他把冯玲捆起来,贴着她的脸颊诉说着爱意。
他想让她留下来永远和他在一起。
起初冯玲无比恐惧,王志虎打个喷嚏都能把她吓得魂不附体,更别说和他永远在一起了。
可冯玲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女孩。
但凡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给两个弟弟。
所以当王志虎偶尔对她关心备至,表达爱意的时候,她轻而易举地就原谅了王志虎对她做的坏事。
甚至,在日日相处中慢慢地爱上了这个可怕的男人。
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
冯玲就此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王志虎的帮凶。
两人为了赚钱也开始干起贩卖人口的腌臜生意。
只是这次引诱的人换成了冯玲,而王志虎成了绑架的人。
他们的目标不止是孩童,还有妇女。
受害者被分为不同的等级,被卖去不同的地方。
长得漂亮的就被卖到了这家会所工作。
这个豆蔻公馆的地下室就是用来关押她们的地方。
豆蔻也是取自豆蔻年华,意指那些含苞待放的女孩子。
后来这些黑色产业被严厉打击,豆蔻公馆也不再明着做皮肉生意。
直到一个大老板收购了豆蔻公馆,这种腌臜事才得以停止。
听完了来龙去脉,凌霄只觉心痛不已。
她离开裕城后,曾拜托鹿爷留意那些失踪的孩子们。
如果他们不幸死了也好尽快安排他们重新投胎。
可当时地府人员正经历动荡,许多鬼魂收都收不过来。
鹿爷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况且这些孩子心中有怨,又是客死他乡,是死于非命的孤魂野鬼。
就算鹿爷能通融他们入鬼门关,他们怨气不散也不能入轮回道。
不管怎么说,他们联手报仇雪恨,也算为自己打开了一条新的生路。
“玄英妹妹,你真的很了不起。”
凌霄看向沉默的玄英,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玄英做事滴水不漏了。
因为玄英的每一步都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身后的这些孩子们。
“你现在知道了事情始末,就把我这个祸首抓回去吧,我没什么可辩驳的,但请不要为难其他人。”
玄英一脸傲气,俨然一副慨然赴死的模样。
“不急,我还有些问题要问你,你这么聪慧又不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为什么会被王志虎轻易拐走?”
“兴许是我命里活该经历这一劫。”
玄英苦笑,坚毅的双眸终于垂了下来,仿佛有巨大的苦衷。
以凌霄看人的眼光,她可以断定玄英绝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只不过藏在这个姑娘身上的秘密,还需更多时日探究。
“既然玄英妹妹不想提伤心事就不提了,那你能告诉我做人骨风铃是为什么吗?”
“人骨风铃一响念亡魂,二响寻旧人,三响万物生。还有许许多多像我们一样的人,不知是生是死,有了人骨风铃或许可以找到他们。”
芳芳补充道:“我们这些孤魂野鬼,尚且能回到故土见见亲人。玄英姐姐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其他流落他乡的人也能回到亲人身边。”
“原来是这样。”
凌霄此刻对玄英颇为敬佩。
一个深陷泥潭的人不仅要坏人偿命,还要解救更多困于泥潭的人,何等大义。
“我明白了,你们稍等,我有几句话想单独和那位哥哥聊聊。”
凌霄给重明使了个眼色。
两人便挪步到一旁商量。
片刻后,凌霄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对玄英道:“妹妹真想做人骨风铃的话,我们可以帮你。”
“你们要怎么帮我?”玄英怀疑的看着二人。
“王志虎和冯玲的魂魄还在你手里吧。”重明说话间打了个响指,一团火苗从指尖燃起,“炼化他们的魂魄可以代替摆渡人的胸骨。”
这个偏门方法玄英也知道,所以她才会把二人的魂魄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可炼魂术乃邪术更是禁术,稍有不慎就会遭到反噬。
玄英缓缓起身,面色凝重。
“你们,真的能帮我吗?”
“十日后正值清明时节,鬼门关大开阴气鼎盛,是施展炼魂术的最佳时机。”
面对众人满怀期盼的目光,玄英终于点了头。
“好,我信你们。”
三日后,地府议事厅外。
鹿爷刚开完清明节动员大会,正准备去小酌一杯就被肥星神神秘秘地拉到了隐蔽角落。
自肥星入地府后,他便得鹿爷关照做了个小秘书。
正当他整理资料时,忽然收到了凌霄的来信。
一看内容,吓得他立马来找鹿爷。
“阿星啊,你来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还大惊小怪的,要多学学鹿爷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鹿爷拿过平板一看,眼珠子瞬间瞪得溜圆。
信息内容太过炸裂,他一时竟有些站不稳,得亏有肥星扶着他。
“完了完了,还指望霄霄办成这事儿能升职加薪呢,现在小命都不保了。”
他回过神来,仓惶地把平板丢给肥星,一转身就消失不见了。
肥星吞了吞口水,“这,跑得也太快了吧,那我怎么办?”
别墅内,凌霄正翻阅着师父留给她的手札。
忽然一道铜门紧贴着她出现了。
一根手指气势汹汹地从铜门里伸出来,笔直地指着凌霄的鼻子。
凌霄只抬头看了一眼,就视若无睹地继续翻看手札。
“三分钟,比我预计的要快一些。”
鹿爷大手一挥,铜门向后挪了三米。
他原地不动,仍旧指着凌霄。
凌霄把身旁一串用白骨制成的风铃挂在了鹿爷那根手指上。
“这是什么玩意儿?”鹿爷气呼呼地问道。
“人骨风铃,用冯玲和王志虎的尸骨做成的。”
“啊?”鹿爷吓了一跳,险些把风铃扔出去。
这时重明走过来,自然地坐在了凌霄身边。
“主意是我提出的,炼魂术也是我要施展的,有什么问题找我说。”
重明不怒自威的气势倒是让鹿爷的气消了一半。
鹿爷无奈地一屁股坐在了茶几上,顺道把人骨风铃丢在一旁。
“我说二位,你们答应这事儿前能不能先跟我商量一下?炼魂术啊大哥大姐,让地府知道了大家都得完。”
凌霄挑眉问道:“和你商量,你就能不抓玄英?不抓那些孩子们吗?还是说你能同意我们帮她?”
鹿爷一拍大腿,“当然抓了,这是我职责所在。你们完成任务把凶手交给我本来皆大欢喜,为什么非要帮她呢?”
“自古杀人偿命,玄英带领众人报仇也算忠义之举,即便到了阎王面前也有分说的余地,况且制人骨风铃是为了寻回被拐卖的芸芸苦命人,我们帮她理所应当。”
“霄霄,你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但这事儿你说破了天我也不能答应。”
“叫你来原本是想让你帮我们在清明那日遮掩一二,就算你不答应,我们也是要做的。”
凌霄的语气格外坚定。
她知道鹿爷向来明哲保身,就算他袖手旁观也是人之常情。
“鹿爷,我现在不求你能帮我,只希望清明那日你不要出手阻拦就好。”
“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后悔今日的决定。”
鹿爷转身回到铜门。
这次他没有凹造型,没有耍宝,连头都没有回。
凌霄望着铜门消失,握着手札的手不由得用力。
和鹿爷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闹得如此不愉快。
“我是不是不该告诉他?”
“如果现在瞒着他,将来他知道了依然会怪你。”
“算了不想了,在清明之前我们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办。”
重明点点头,“正好,我也有事要去嘱咐长生。”
他刚起身要走,一只温软的手忽然拉住了他。
他手臂不自觉一震,回头看去,只见凌霄那双漂亮的眼睛满是担忧。
“重明,炼魂术非同小可,你实话告诉我,你有几成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