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神仙宝宝下凡之人间纪检委! > 第33章 累洗宝宝了
    胡囡囡小手凭空对着符箓一阵比划,口中还喃喃念叨着咒语。

    门里面的龙彩霞听着这神秘又古老咒语,感觉有一丝心悸。

    下一刻,符箓焚烧了起来,龙彩霞也感受到了大门处的禁锢消失。

    随后她从里面打开门锁,就看到了门外正仰头望着她的小奶团子。

    龙彩霞湿润着眼眶,朝胡囡囡来了个90°鞠躬。

    “谢谢你!谢谢你!”

    只不过在胡囡囡看来,她眼角露出的是猩红的血液。

    望着眼前年轻的女子,胡囡囡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

    “姨姨泥为什么不报警呢?”

    “报警?”龙彩霞眼眸闪过一丝失望。

    “报警又有什么用呢?我死了这么久,都不曾见她被法律制裁。况且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就算报警,当年的证据也早都没有了。”

    闻言,胡囡囡好奇询问:“那姨姨准备怎么处理呢?”

    还没等龙彩霞开口,她又补充道:

    “先嗦好哦,泥系鬼,她系银,如果泥桑害了她,沃也会砍泥的哦~”

    龙彩霞内心一阵无语:“……”

    小孩子家家的,能不能不要张口闭口就是砍人的,

    哦不,是砍鬼…

    龙彩霞眼底闪过一丝恨意,“可是我不甘心!”

    见状,胡囡囡点点头:“那还系报警吧。”

    望着胡囡囡天真又单纯的眼睛,龙彩霞握紧了拳头。

    “好,如果警察处理不了,我就……”自己动手。

    话还没说完,胡囡囡就从她身旁绕过,径直走入了这尘封已久的房屋,铁剑继续拖在身后。

    她的目光仔细的打量着屋内的设施。

    与其说这里是一间储藏室,不如说是一间常年未有人打扫的办公室。

    最里面是一张办公桌,上面摆放着一台布满蛛丝的电脑,中间还有三个红色的沙发,和一张木桌子。

    胡囡囡东瞧瞧西看看,抬手挠了挠小脑瓜子。

    “不对呀?为啥沃进来森莫也没看到呀?”

    她之前在楼下就感觉这里面不止是阴气重,还有一股奇怪的气息。

    这股气息让她感觉到一丝熟悉,但走进来一看啥也没有。

    龙彩霞蹙眉,“你在找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姨……额,奶奶,泥一吉都系己几在介里面吗?”

    “是的,从我变成这个样子后就一直都是这样了。”

    “好吧~”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胡囡囡转身朝门外走去。

    “那沃现在去帮泥报警咯?”

    “好的,谢谢你小神仙,那我暂时先留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胡囡囡点点头。

    等她走出大门后,还十分贴心的把房门再次关起来,只是没有了那道符箓,龙彩霞随时可以离开。

    缓步走下五楼后,胡囡囡悠哉悠哉的来到了一楼办公室。

    办公室没有锁,她踮起脚尖,小手扒拉了一下门把手,门就开了。

    走入办公室,虽然屋内一片漆黑,但胡囡囡对于她来说,跟白昼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找到了座机电话后,将铁剑靠在桌子边,一只手拿着脖子上的小牌子,另一只手开始琢磨着怎么打电话。

    因为是第一次用,所以来来回回试了好几次后,这才拨通了排在第一的电话号码。

    “喂?”

    “叔叔!”见到自己成功了,胡囡囡兴奋的喊了出来。

    “囡囡!?怎么了吗?是床睡的不舒服,还是害怕?”

    “不系哒叔叔。”

    胡囡囡摇了摇头,目光炙热的盯着座机,感觉好神奇哦,居然可以远程说话。

    随后便把龙彩霞告诉她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徐明。

    电话那头,徐明早已经躺在床上了。

    听到胡囡囡居然又见到鬼了,他惊的直接坐了起来。

    “囡囡你先留在原地不要动,我和李云叔叔他们现在过来!”

    “好~”

    电话挂断,胡囡囡十分听话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唔~希望叔叔萌快一点,不然囡囡会控几不住己几哒。”

    随后又想起来什么,心里开始期待了起来。

    “小鹿姐姐她们嗦帮助警察抓坏银还会有奖励!布吉岛会不会给沃钱钱呀?”

    另一头,徐明很快就给李云、鹿柔他们打去了电话。

    因为他们被奖励的房子正好在一起,所以几人很快就穿戴好衣服出发了。

    警车上,众女十分担忧:“如果囡囡说的是真的,那她现在会不会有危险?”

    徐明安抚众人:“我让她先留在原地不要到处走动,等我们过去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嗯嗯,也只能这样了。”

    他们都是刚来A市的。

    按理来说,如果龙丽霞真的杀过人,就算前任局长是贪污、迂腐,也不可能放任此事不管。

    而龙丽霞的北海幼崽园名声更加不可能这么好。

    虽然大家都十分相信胡囡囡不会胡说八道,但众人对此事还是秉持着怀疑的态度。

    为了保险起见,鹿柔又打电话去了警察局,询问了一下,是否有这样的一个案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