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怪谈生物异闻录 > 第16章 回归
    “沈先生,沈先生!”

    就在沈秋乐脸色阴晴不定的时候。

    张驰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他激动不已。

    “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您不知道,一楼的鬼东西更多,我几乎是用了吃奶的力气才逃离它们追杀的。”

    “要不是您及时完成了任务,恐怕我就见不到你了。”

    见沈秋乐不说话,张驰又看向昏迷的陈妍,疑惑道。

    “这位小妹妹怎么了?她...”

    他凑近一看,脸色顿时大变。

    “等等,她的房间号呢?”

    经过张驰的提醒,沈秋乐这才发现,陈妍胸前的贴纸已经变得空白一片。

    上面已经没有所谓的楼层与房间号了。

    他又看了眼自己的贴纸,即便后者经历了血液与羊水的浸泡也依旧如新,根本就没有被影响到的样子。

    也就是说,这张贴纸是不会因为客观因素被毁掉的。

    沈秋乐看向张驰:“这代表什么?”

    张驰疑惑地摇了摇头:“我从来都没见过这种情况...要知道,就算是新人死掉,属于他们的房间号也不会在第一时间内撤销的。”

    沈秋乐又看向四周,除了他们外,还有七名劫后余生的人正呆愣愣地望着曾经出现过血字的黑板。

    张驰感慨道:“以前新人的存活率只有百分之五左右,这次多亏沈先生出手,你是这里所有人的救命恩人。”

    沈秋乐摇了摇头。

    “我没有刻意帮助他们,他们也不需要感谢我。”

    就在这时,房门被人从外面给打开了。

    两个穿着蓝色衣衫,带着面罩的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沈秋乐顿时眯起了眼睛。

    这两个人无论身高、体态样貌还是步伐,都是严丝合缝,看上去不像人类,反而像是两台精密的机器。

    他们来到沈秋乐面前,直接俯下身将陈妍抬了起来。

    刚要离开,就被沈秋乐叫住了。

    “等等,你们要把她带到哪里去?”

    二人没有理会他,而是继续向着门外走去。

    沈秋乐从背包里取出了铁锤,寒声道。

    “回答我的问题。”

    看到这一幕,张驰吓得魂飞魄散,他连忙道。

    “沈先生!冷静!它们是公寓的工作人员,住户是不能攻击它们的,否则会受到公寓的惩罚。”

    沈秋乐没有理会张驰,而是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

    “回答,我的,问题。”

    沈秋乐在长乐村生活了十六年,他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更没有圣母性格。

    如果是一个陌生人,他不会为了对方的死活跟公寓撕破脸,毕竟,他还要寻找父母的消息。

    但陈妍之所以会落到这个下场,完全是为他背了黑锅。

    他可不想对方因这件事发生任何事情。

    这样的话,这个债他就还不掉了。

    就在沈秋乐决定动手留下陈妍的时候,一道男声从外面传了过来。

    “呼,总算赶上了。”

    一位穿着西装,带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人从外面走了过来。

    在看到众人后,脸上笑容一滞。

    “嗯?这次居然有这么多新人?”

    跟在斯文男人身边的还有一群人,他们的态度跟前者不同,眼神里充满了不屑与一丝嘲弄。

    斯文男人来到众人面前,微笑道:“大家好,我叫叶未竟,目前是这栋公寓的楼长,欢迎大家入住永夜公寓,今后我们就是同伴了。”

    说完这句话,他看向沈秋乐:“小兄弟,这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吧?是这样的,没有门牌号的人会被公寓进行驱离。”

    “不过你放心,公寓不会伤害她,只会抹去有关公寓与住户的所有记忆。”

    “被驱离后,她会重新回归属于自己的生活。”

    听到这句话,沈秋乐眉头一皱。

    这陈妍脖子上顶着那么长一串的怪谈编号,就算被抹除记忆,也不会回归所谓的正常生活。

    最大的可能是,她会在某一天重新回到孤儿院,成为那里的一员。

    不过在确认对方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后,沈秋乐就收起了锤子。

    陈妍在之前聊天的时候提起过,她是羊城本地人。

    就算前者被送出了公寓,他也能通过自己的关系网找到对方。

    目送着昏迷的陈妍被带走后。

    沈秋乐将视线放到了叶未竟等人的身上。

    叶未竟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

    这家伙看上去很和善,但他始终跟自己保持一定程度的安全距离。

    他第一时间竟然没有找到对方的任何破绽。

    这种情况对于沈秋乐来说罕见。

    在进入永夜公寓之前,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跟怪谈打交道。

    他很擅长找出自己的生路与对方的死路。

    但叶未竟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同为老住户,叶未竟与张驰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叶未竟也注意到了沈秋乐的视线。

    当他看到对方胸前房间号的时候,脸上露出了震惊之色。

    “公寓竟然给你分到了13层?你是住户还是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