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异荒 > 第104章 【善恶交织】
    影响人的一生的因素无非有三种,天赋,环境,以及性格。天赋决定了人最远可以走多远,一个人的才能是他一生之中可能最高的上限。

    环境则是最低限度的下限,有钱的人,贫穷的人,这些不同的环境因素总是为日本失败后的状况兜底,或者一蹶不振,或者永无翻身之日。

    而性格却是个很奇妙的因素,它抛弃了天和环境,却又受这两者的影响。人的性格对他的改变甚至远超出天赋和环境。

    在达到人的最上限时,性格可能会将人拉到谷底,在落到人生最下限时,自身额性格也许会让你翻身。

    人的性格会在一生中经历许多事件而发生改变,性格的改变或许是转折点,又或许是滑铁卢的结束,是堕落的开始。

    1997年,金银市,人来人往的菜市场。

    “有小偷,抓住他!”那时的金银的治安不怎么好,偷窃,抢劫,甚至是黑社会,这些浊水搅得金银天昏地暗。

    而众人目光的焦点,也就是那个“唇焦口燥呼不得”,快要走不动路,拄着拐杖,正掏出钱包买菜的老头。他正一步步地尽力地与那个越来越渺小的身影拉近距离。

    可惜,他年事已高,跑两三步就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他无力地坐倒在地,诉苦着平日里的不易,那是他一个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可围观群众只是围观着,谁也没有上去帮忙,甚至是扶起老人。不是他们没有各个国家都要讲的仁礼道德,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敢做这种事的人,背后一定是有着大势力。

    老人的结局也不过是得到了群众的碎银几两。老头收拾着别人的施舍,抹去眼上的眼泪,继续在金银市里生活了。

    且说偷到不义之财的小贼,他的帽檐压的老底,在确认那老头没有后,用那手指熟练地数起今日所得。

    也许是过于开心,不小心撞到了比他高半个头的男人,那男人身着一件白大褂,白色的布料遮到了他的膝盖处,橘黄色的头发,还绑了一个小辫子,最具有明显特征的,那便是他戴着一副金属框镜的方形眼镜。

    小贼说了句抱歉,并且手还不自觉地摸到了那男人额白大褂里,虽然男人明显察觉到了这一点,但他并没有阻止小偷的动作,反而淡然一笑,嘴里莫名其妙地说出“正义,善良”四个字。

    说来也怪,那小贼竟停止了偷摸行为,反倒是怔在了原地。

    过了十秒后,他竟转头奔向刚才光明正大被抢钱的老头那里,竟光明正大地将钱还给了他。还好老头行动不便,走的不是太远,要不然那忽然“良心发现”的小贼都不知道哪里去找那老头了。

    那小贼在众目睽睽之下,一面说着道歉之语,一面又疯狂地抽自己嘴巴子,老头自然是被吓到了。

    但钱还了回来,老头看着这怪异的景象,没多说什么,走了。

    早就走远的男人,叫作龚明,是个职业医生。

    龚明来到一家面馆,大口大口得吃着面,突然一大帮人手里拿着家伙就闯了进来,为首的那人用手里的砍刀将饭桌砍出一道痕迹。

    “姓杨的,今天要是再不交保护费,别说是你的店,就算是你的命,也得死于你兜里的钱上。”

    说罢,那大爷随意从柜台上拿起一瓶名贵的白酒,一半喝,一半洒,最后酒瓶子被扔在墙上,溅起的玻璃渣子飞了老板一脸。

    正当龚明起来要走时,从福安门口游进来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步伐十分嚣张,无视那帮收保护费的人,从人群中穿了出来。

    他一把搂住面馆阳老板的肩,丝毫没有把这帮来势汹汹的人放在眼里,因为他们更来势汹汹。

    他从怀里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手枪,对准对方首领的脑袋。

    “杨老板可是给了我保护费的,也就是说,这家面馆是我日光合的地盘,你们雷龙帮也敢砸我家的场子?!”

    雷龙帮的众人有些慌乱,毕竟那人手里可是有着真正终结冷兵器时代的家伙,谁第一个上,谁就是第一个死。

    可尽管如此,雷龙帮的那个领头人依旧喊道,“弟兄们,他就一把枪,咱们二十多号人,谁怕他?上!况且这家伙可是陈于暮,他能死的机会可不多!”

    可随后,日光合的其余二人也掏出了两把枪,“一把手枪八发子弹,散爸就是是二十四发,一人一发就够你们晚一辈子的了。

    李二,回去告诉你们老大说,要是再敢在我的地盘闹事,老子就拿起冲锋枪定在他的脑门上开火到他脑子成浆糊!滚!”

    “好,陈于暮,算你有本事,别以为自己有能力搞了几把破枪就了不起,咱们两家的日子以后还长着呢,撤!”

    没错 这个拿着手枪的男人就是当年金银市两大帮派之一的头目——陈于暮。他玩弄着手里黑得像皮鞋似的发亮的到货的家伙什。

    “还是这家伙好使,邦!邦!邦!邦邦邦!”

    陈于暮拿着手枪对着面馆老板,又对着手下人,他们都唯恐避之不及,直到他把枪口对准了龚明,龚明却没有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