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仅剩一年命?狂撩疯批太子续命! > 第26章 不能走……不能丢下你
    发发:【主人,落瑄这个疯批,你离她远点!这怎么还把她得罪透了?!】

    颜屿柠揉了揉发麻的手,【不慌,找玄言煜就是了。】

    发发:【……】

    “卿尘哥。”落瑄咬紧牙关,捂着脸的手颤抖着。

    “阿姐,你先前不是说要走吗?现在可以走了。”话音刚落,颜屿柠拉住颜诗瑶的手腕,拔腿就跑。

    祈卿尘眉心跳了跳,惹了祸,把烂摊子丢给他!

    “阿姐,你去找玄言煜,我去找阿辞,咱们赶紧离开。”颜屿柠停下脚步。

    颜诗瑶挣脱开她的手,“柠柠,我等祈大哥一起。”

    颜屿柠眉头皱了皱,“等他做什么?”

    “柠柠,祈大哥还未离开,我不走。”颜诗瑶垂下眼帘。

    沉默了片刻,颜屿柠生气的嘟囔着,“随你。”

    话一说完,颜屿柠转身就走。

    颜诗瑶抿了抿唇,看着颜屿柠的背影,动了动唇。

    颜屿柠烦躁的踢着脚下的石子,阿姐不走,玄言煜也不会走,那她刚打了落瑄,颜屿柠甩了甩头,走到她的厢房前,抬手叩了叩。

    “阿辞。”

    “小柠檬。”阿辞拉开了门,眼尾眉梢满是笑意。

    “阿辞,我送你回去好不好。”颜屿柠哄道。

    阿辞撇了撇嘴,眼中隐隐泛起委屈,“小柠檬又要丢下阿辞吗?”

    “不是丢下你,你乖乖在家等我好不好。”颜屿柠放软了嗓音。

    阿辞鼻尖微红,委屈道,“我不要。”

    “阿辞,听话。”

    阿辞可怜兮兮的咬着唇,“那我们一起回去。”

    “阿辞,待阿姐大婚之后,我就回去。”颜屿柠揉了揉阿辞的发顶。

    阿姐大婚后,倘若她还活着,倘若她还没穿回去,她就会回去陪外祖父和外祖母。

    丞相府她不喜欢。

    “那明日让阿瑶姐姐大婚。”阿辞吸了吸鼻子。

    颜屿柠噗嗤一笑,“明日可不行哦~”

    “那今日好不好。”阿辞拉着颜屿柠的衣袖,巴巴的望着她。

    “阿辞,你出来这么些时日,阿爷和阿奶会担心你的。”颜屿柠语气温柔。

    阿辞歪着头,努力地组织着语言,“小柠檬,阿爷和阿奶也担心你,阿辞都看见了,阿奶偷偷哭。”

    颜屿柠鼻尖猛地一酸,外祖父和外祖母对她真的很好。

    “是不是阿辞说错了,你不要哭。”阿辞手足无措,顿时慌了神,眼眶也跟着红了起来。

    颜屿柠仰头忍住泪水。

    “阿辞听话,阿辞回家,阿瑶姐姐大婚后,小柠檬一定要回家好不好,阿辞在家等着。”阿辞小心翼翼的用袖子给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

    颜屿柠声音有些哑,“嗯,阿姐大婚后,我就回家。”

    阿辞重重地点头,嘴角咧开,笑的很灿烂。

    少年垂眸看着她,眼眸清澈,颜屿柠弯唇,“阿辞,你笑起来真好看。”

    阿辞眨巴了下眼,笑的更灿烂了。

    ……

    落瑄厢房。

    颜诗瑶语气诚恳的道歉,“落姑娘,我替柠柠向你赔罪。”

    落瑄掩住唇瓣,浅笑道,“颜大小姐言重了,祈大哥说得对,柠柠还小,我不会同她计较。”

    颜诗瑶有些意外。

    落瑄神色淡然,“听诺诺说,来了一位新朋友是吗?瞧我,竟忘了备好厢房。”

    说着,从诺诺手里拿过钥匙,递到颜诗瑶手里,“颜大小姐,烦请顺手将这钥匙给阿辞送去。”

    颜诗瑶接过钥匙,温声道谢,转身离开了厢房。

    “族长,你为何还要给颜屿柠的朋友备厢房。”诺诺皱眉。

    落瑄手指拂过泛红的脸颊,媚笑道,“诺诺,好戏要开场了。”

    这伤,这一巴掌总要讨回来的,她断不会咽下这口气。

    颜诗瑶拿着钥匙,左拐右绕,在庭院角落里找到了阿辞。

    阿辞正蹲在地上,手中握着一根枯枝,低着头,涂涂画画,颜诗瑶走近一看,泥土上,扭扭捏捏的写着‘小柠檬。’三个字。

    笔画歪七扭八,毫无章法。

    “阿辞。”颜诗瑶唇角忍不住弯起。

    阿辞抬头,看到颜诗瑶,眸子亮了亮,“阿瑶姐姐,你什么时候大婚啊,明天好不好。”

    颜诗瑶愣了愣,疑惑的问,“为何突然这般问?”

    阿辞歪着头,手托着腮,天真道,“小柠檬说了,你大婚之后,她就会和我回家了。”

    颜诗瑶不禁好笑,拍了拍他的头,“笨蛋。”

    柠柠也是要嫁人的,母亲已经帮她物色人选了,怎么可能和他回家。

    “阿辞不笨,小柠檬说阿辞不笨!”阿辞嘟嘴,委屈的攥着那根枯枝,在地上用力地画着叉叉。

    颜诗瑶心尖一颤,下意识抿了抿唇,“对不起啊,阿辞,是阿瑶姐姐失言了。”

    阿辞默默转过身子,背对着她。

    颜诗瑶懊恼,柔声道,“阿辞,阿瑶姐姐给你买点心赔罪好不好?”

    阿辞眼睛眨了眨,小声嘟囔着,“那要买很多。”

    小柠檬最爱吃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