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1853用炮火检验真理 > 第62章 骑兵旅冲锋
    高桥镇外五里地的一处平原。

    赵苟所率领的东征军与和春派出的超过五千兵力的一支清军迎头相撞。

    这支清军是从高桥出发,任务就是盯住常州支援来的东征军,阻击支援的东征军。

    结果没想到两军突然相遇。

    率此清军的是苏州兼上海知府乔松年,此人一向心狠手辣,主张对太平天国有联系的人全部予以镇压。

    典型的忠臣一个,当然是忠于大清的忠臣。

    乔松年一向不屑太平天国与其太平军,认为其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当两军相撞时,携刚破高桥大胜之势的乔松年,果断下令发起了全军进攻。

    赵苟望着成群结队进攻的清妖。

    立即下令,独立团的士兵结横阵,使用排枪战术,也就是排队枪毙战术。

    所谓横阵,即排成六排。

    第一排蹲下,第二排站立,发射之后,迅速跑到后面去重新装填。

    如此反复。

    现在独立团用的是遂发滑膛枪,这种枪虽然没有线膛枪射程远,精度高,但用在这个战场对付清兵还是绰绰有余。

    而且赵苟发现这批洋枪里面有数十把弗格森步枪。

    这种步枪可是很牛逼的,可以卧射,有效射程也有400米。

    这步枪是英国军官弗格森1776年发明的,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为了应付美国强大的步兵手发明的一款枪。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有许多步兵手已经开始单兵作战,进行精准狙击,打得英国军队防不胜防。

    在此情况下,为了应对强大的美国步兵,弗格森发明了这种弗格森步枪。

    在现在中国全都是站蹲式射击的前提下。

    这种枪完全可以躲在墙上,趴在地上,躲在灌木丛中,随时随地进行狙击。

    历史上这一把枪,差点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狙击掉美国总统华盛顿,可惜这把枪的发明者弗格森秉承着英国的绅士风格,从不打背朝着他的敌人,因此让华盛顿骑马跑掉了,侥幸逃脱一命。

    当然弗格森当时也不知道他放掉的那个人就是美国后来的总统华盛顿。

    要不然,他肯定会抛弃掉所谓的绅士风格,开出这一枪。

    这一枪要是开出,就肯定变了整个世界历史。

    在史书上称这一枪为“未开出的一枪”。

    清军的大规模冲锋,不仅没有靠近太平军。

    反而在独立团的火力覆盖下,死伤惨重,横尸遍野。

    乔松年立刻发现了态势不对劲,赶紧收起了之前的轻视之心,命令部队匆忙撤回高桥防守。

    赵苟见状,立即下令士兵紧追不舍包围高桥。

    但是围而不攻。

    只令拥有弗格森步枪的狙击手们,看见清兵冒头了,就打冷枪。

    让二虎这个总军教头看着这边。

    自己和黄玉昆赶紧马不停蹄地率领独立团前去支援横塘镇。

    而此时的横塘镇。

    虽然枪响不断,还在东征军的手中,但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镇外的小山坡上。

    “骑兵旅冲锋。”

    最后一名骑兵呐喊着冲了上去,此时他已经满身是血,身上已经中了数枪,虽然不致命,但他还是顽强的挥舞着大刀。

    他知道他今日必死,但他不在乎。他今天已经赚了,他斩杀了两个洋鬼子,一个假洋鬼子。

    随着这一名骑兵的倒下。

    洋枪队开始收拾战场,重新整队。

    硝烟还未散去,许多受重伤的马匹还倒在地上不停地嘶鸣。

    更有许多受惊的马匹不知道跑去了哪里。

    从小山坡到镇里不到一里的路上。

    许多骑兵旅士兵的尸体安安静静躺在了那里。

    不过他们也不是白死的。

    他们无畏的冲锋在最后时刻硬是搅乱了洋枪队的阵型,斩杀了不少洋鬼子和假洋鬼子。

    可惜后不为继,全体战死在了沙场之上。

    他们今日全是英雄,无一人撤退,更无一人投降。

    乌鸦在高空不断盘旋逡巡。

    要不是下面仍有不断响起的枪声,估计立马就要飞到地面上来享用它在人间最美味的食物。

    它们似乎没有发现,这并不是他们喜欢的腐肉。

    杰克的洋枪队,在一番整顿后,又准备开始向镇内的守军发起进攻。

    这时候他们的队伍已经损失了三百余人,不过战斗力依然非常强大。

    镇内的彭大帅现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防守压力,虽然骑兵旅刚才的进攻为他暂缓了一段时间。

    但他的长枪旅加上之前从东桥溃退下来的少量军队也只能堪堪挡住苏州方向清军的疯狂进攻。

    清军似乎在今日誓要拿下这座太平军重兵把守的城镇。

    地上躺下的清军尸体,也是密密麻麻。

    比另外一边太平军倒下的尸体还要多。

    “报,常州发匪援军赶到,约有六七千兵力,他们的火器甚猛,乔知府率军不敌,现已撤回高桥镇据守。”

    “这批发匪不仅包围了高桥镇,另外有不少持有火器的发匪正在快步赶来支援横塘,大约一个时辰就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