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狼孩铁蛋 > 第102章 睁只眼闭只眼
    黑狼王走了,白云沟再无狼群。

    铁蛋和狼王后理所当然的不走了,又在白云沟住了下来。

    不过,他们没有回朝阳洞住,继续留在了李兰贞赵世明住过的那个山洞。

    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放着马肉,他们有吃的。而是狼王后痛恨它的那些崽子们,不想再看到它们住过的洞穴。

    尽管它们都走了,已经不住在那里了,但狼王后也不愿意闻到它们留下的气味。

    狼王后和人孩铁蛋,一人一狼,一老一少,相依为命,不知不觉地度过了这个不寻常的冬天。

    过了这个冬天,铁蛋又长了一岁,已经十五岁了。

    或许是接触了人类受到某种刺激,或许是由生食物转换为熟食物的原因,铁蛋的身体明显见长,比年前李兰贞见到他的时候高出了半个头,看上去跟同龄的正常孩子一样,是个十足的小大男孩了。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铁蛋仿佛真的长大了。

    他小小的年纪,就有着一种超越常人的冷静与定力。

    从他的眼神里,难以看到十几岁孩子特有的天真,更多的是一种锐利、冷酷和镇定。

    冬去春来,当他们把洞里的马肉吃光了的时候,狼王后的折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撤下绷带和夹板,又能像以前那样奔跑捕杀猎物了。

    铁蛋十五岁,说明狼王后也活到十五个年头了。

    如果按狼的最长寿命十六年计算,狼王后现在已经是晚年,没有大活头了。

    但狼王后的身体还很结实,看样子再活一两年不成问题。

    如同一个老人,能活到一百多岁,奇迹总是会有的。

    狼王后虽然年老体迈,捕捉不到野鹿和狍子那样的大猎物,但总能捕获野兔和硕鼠一类的小猎物,足以填饱铁蛋和自己的肚子。

    天,渐渐变暖了。

    铁蛋早已脱掉了棉衣棉裤和棉鞋,身上只穿着一套单衣。

    他感觉身上穿这些东西别扭,没有光身子光脚板舒服,轻松,自如,得劲儿。

    以他的心,单衣也不要穿,像以前那样一丝不挂最好。

    可是他的盒子枪、飞刀和匕首没有地方放,长枪的子弹也没有地方搁,势逼无奈,他只好把罩在棉衣外面的单衣扯下来穿上。

    铁蛋走哪手里都不离长枪,尽管长枪笨重,没有短枪灵便,但长枪长,可以当做木棒使,遇到凶兽一旦枪击不中朝他扑过来,他能顺手抡起长枪挥打,阻止凶兽靠近身前。

    以往,铁蛋和狼王后单独在一起,都是铁蛋跟在狼王后身后,遇到危险,狼王后能首当其冲竭力保护他。

    现在倒过来了,每次从洞里出来,无论是闲逛还是寻找猎物,都是铁蛋扛着长枪走在前面,变成狼王后跟在他的身后。

    看上去,就像一个猎人领着一只猎狗。

    显然,铁蛋不再是以前那个手无寸铁需要保护的小弱孩了,现在可以独当一面,不仅能保护自己,还能护着狼王后。

    铁蛋心里十分清楚,以狼王后现在的体能,遇到凶兽顶多只能奋力一击。即使击倒对方,也难取胜。

    因为它的唯一的进攻武器——牙刀,现在已经磨平了,不再那样锋利了;体力也大不如从前,跑起来没有速度。

    以狼王后现在的状态,一旦碰到攻击型兽类,别说进攻,就是逃脱都很难。会被轻易地击倒,咬死,吃掉。

    正因为这样,铁蛋才站了出来,他要像狼王后以前保护他那样,保护狼王后。

    因为,狼王后是他的妈妈,永远的狼妈妈。

    狼王后聪明了一辈子,老了也鬼精鬼灵的。

    它知道自己现在是怎样的一个处境,每次跟铁蛋出来都谨慎又谨慎,看到凶猛的野兽能躲就躲,尽量避免冲突,不给铁蛋招惹麻烦。

    即便是在自己的地盘,遇见同类或异类,狼王后都睁只眼闭只眼。

    无论是狼,还是老虎和豹子,只要不对人孩产生威胁,它都能和平相处。

    然而,唯独黑熊例外,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见到黑熊,狼王后就红了眼睛,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厮杀。

    狼王后明知打不过黑熊,也要和黑熊拼死一搏。

    过去这么多年了,狼王后还始终没有忘记黑熊在野狼谷吃了它崽子的事儿,一直寻找机会报仇。

    几年前,大青狗已经帮助它击杀了两只黑熊,但它还是不解恨。

    当然,狼王后也不想碰见黑熊,它怕自己跟黑熊打起来,铁蛋会上来帮它。

    黑熊躯体粗壮,力大无比,一掌下来,足以将它或他的脑袋拍扁。

    狼王后爱护人孩胜过自己,它不想在跟黑熊拼杀的时候伤了人孩。

    然而,狼王后不想见到黑熊,黑熊却主动找上来了。

    这日,铁蛋和狼王后在山林里碰见了一只母野鹿。

    五月天,森林里的积雪融化了,草发芽了,树吐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