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魂道通天 > 第268章 金羽鹰
    一只金色巨爪挟带,呼啸抓来,金色的爪子与拳头大小的独眼鬼完全不成比例。

    独眼鬼惊恐交加:“球球害怕!”

    说着一对肉翅一扑,遁出三百丈,叫巨鹰一爪抓空。

    雷遁之后,独眼鬼扑腾扑腾往外逃,巨鹰继续追,两者速度,正常情况下明显巨鹰更快。

    但巨鹰爪子抓来时,独眼鬼雷遁术更像瞬移一样,一追一逃,飞快到十几里外。

    巨鹰屡次不中后,被彻底激怒了,乍起一声鹰鸣!

    双翅骤挥,一片上千金色铁羽呼啸而出,每一道金色鹰羽都堪比一道下品灵器的攻击。

    鹰羽似骤雨,倾盆而下。

    妖术——金鹰飞羽!

    此妖术催动时,需要一滴经反复凝炼过的精血。

    凝炼精血的多少,每个修士,每个妖兽、体内数量均不相同。

    有的只十几滴,有的有上百滴。

    凝炼过的精血,最重要的质量,不是数量。

    一百滴简单凝炼过的精血,还不如反复凝炼过的三五滴精血强大。

    催动精血,可使法术威力大增,具体能增幅多少,有极大差异性。

    有些人族的法术或妖族的妖术,在常态下威力不大。

    经精血加持后,威力陡然变得极其恐怖。

    这只巨鹰体内只有十几滴凝炼的精血,每一滴花费了他一两年时间。

    发动这一次攻击,耗费一滴凝炼过的精血,不仅要浪费一两年时间修行。

    凝炼的精血关系到寿元。

    上次凝炼一滴一两年,下次凝炼的时间,通常会在上次基础上延长一些。

    一次性耗费过多凝炼的精血,无论是人是妖,都会导致瓶颈变得更加坚固,修为更难精进和突破。

    催动精血,就是打出了真火,同样也是试探出了对方最强的实力。

    一片金羽,攻击的范围,足能覆盖方圆六七百丈之广,凭独眼鬼的雷遁难以生还。

    “滋滋……要完球了”,

    独眼鬼这回没再雷遁,中间的黑眼珠子飞速缩小至弹丸大小。

    一对肉翼折叠回卷,把黑眼珠子严严实实地包裹多层。

    外层上闪起黑色的雷电,并急速旋转起来。

    这一手是独眼鬼的防御手段。

    “死吧,杂碎”

    巨鹰控制作数道金羽,劈向空中这金钱桔般大小的旋转的雷球。

    “咻!”

    雷球被击中,并没有如巨鹰所料,当空化为飞灰。

    而是像流星一样,在天空划出一道弧线,瞬间就打出了二十里外。

    巨鹰眼里露出拟人的惊愕。

    “嘎嘎……球球还没完球”

    闪着黑色电光的雷球,当空滴溜溜一转,重新变化为一只独眼鬼。

    大黑眼珠子没有丁点影响,不过一对肉翼破破烂烂。

    独眼鬼的黑色瞳孔在眼白里乱跳,庆幸自己大难不死。

    “还没死?!”

    巨鹰眼眸中闪出寒光,隔二十里,他能看得清清楚楚,那讨厌的小家伙,还在扑腾翅膀。

    区区一个二级才凝实的鬼体居然这么抗揍。

    巨鹰金翅一拍,挟风带云,朝前方追去。

    二十里对于他来说,十个呼吸就能飞至。

    “老爷……老爷,救命,救命!”独眼鬼大叫,一边用魂力发出声声,一边用魂念向主人沟通。

    黑瞳在眼白里三百六十度乱转,到处找曹龙这位主人老爷。

    这时独眼鬼旁边,刷一下忽然就出现,一个三四寸高的小人,背着一把三倍于身高的飞剑。

    此剑就是太白剑,经曹龙反复祭炼后,最小也仅能缩小至这般大小。

    【魂经】被元神小人吞入腹中,幽魂塔是魂道法器能缩得更小,挂在元神小人的腰间。

    曹龙的肉身藏于附近,用枯寂术掩饰,就如草木山石一般,完全融入了背景。

    “还不错,你的表现超出了我的预测!你是一只不一般的独眼鬼”

    他早就能出手相救,但没救,就想看看这独眼鬼有多大潜力,假若被灭也不心疼。

    那意味着这头独眼鬼多大价值与潜力,幽魂塔里独眼鬼还有许多。

    “老爷,快跑,那傻大鸟追来了”,独眼鬼惶急大叫。

    “无妨,一只金翼鹰伤不了我,我收你入塔”

    曹龙元神小人托起手中一迷你小塔,放出黑光。

    独眼鬼,避开卷来的黑光:

    “别,别!既然老爷不怕它,小的就不用进塔,小的要看老爷的盖世神威!”

    刷!

    巨鹰翔空,一对翅翼像两把金色神兵,灿灿生辉,飞掠而来,在空中一晃,化为一个紫衣中年人。

    眸光盯着曹龙元神,妖气惊人。

    “老爷,就是这个傻鸟欺负我,给我打死他”,独眼鬼没等对方开口,它先恶狠狠叫道

    紫衣人和曹龙一齐都有点懵了,曹龙元神小人一晃,站到独眼鬼身上,脚尖微微用力。

    论体格,这拳头大小的独眼鬼和曹龙三寸高的元神小人,差不多大小。

    “老爷,老爷,你咋踩到我眼珠子了”

    “踩的就是你这蠢货,竟敢使唤起我,咱们谁是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