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识到自己那精通于分化,挑拨与拉拢的唇枪舌剑,对尹秀起不到任何作用后,史密斯的心头凉了半截。
他哪里会知道,尹秀的心性远比任何人都要强韧的多,像一把带着弹性,却也同样锋利的尖刀。
这样的刀子,平日里藏在鞘中便只是平平无奇的武器而已,可只要出了鞘,它就会变成要人命的凶煞。
史密斯不开口了,尹秀此刻却来了说话的兴致。
“史密斯,按照我的推测,十年前,你就已经当上警务处副处长,成了一哥的左膀右臂,对吧?”
史密斯顿了顿,似乎是在思考,又像是在回味。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十年,即使对一个吸血鬼来说也是不短的时间了,而且那时候我还不是吸血鬼……”
接着,史密斯娓娓讲述起了那段堪称奇幻的经历,尹秀他们才反应过来,史密斯的真正身世和来历。
跟报纸上查到的一样,史密斯·杜班,他的本名。
在四十出头的年纪就当上本港的警务副处长,在任何地方都是极为少见的。
这简直称得上是火箭蹿升一样的速度,要知道,在政客的世界里,五十岁都称得上是极为年轻的年纪。
史密斯志得意满,他的姓氏里没有一个代表古老贵族的【冯】,父亲也不是议员,而是一个有些钱,但上不了台面的商人。
事实上,在最开始的时候,英吉利亚的达官贵人们只当港岛是远东的苦热之地。
即使是在普遍炎热的泛亚,这处一年里总有几个台风要刮过的地方,也称不上是一处修养的好地方。
因此,它在更多的时候,成了人们认知里某些失意者,失败者的流连,过渡的地区。
就像是古时岭南之于朝廷的官员一样,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一种贬谪,或者说不太令人满意的安排。
直到后来,那些远在英吉利亚三岛上的官员才发现,这里实际上是一处自由得多,也富裕得多的地方,到处是财富,也到处是权力带来的便利。
不过这是后话了,在史密斯那个年代,派到港岛往往意味着你在英吉利亚本地算是混不下去了。
但对于史密斯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结果了,他的出身,他的资历,走到这一步便已差不多了。
接下来在远东的生活,虽不至于叫本土的人羡慕,但已足以让他满足。
可接下来,史密斯便发现自己的某些本性在这里复苏了。
或许是一些爱好,或者特性,原先藏在骨子里,因为社会秩序或观念的原因,一直深深埋藏在某处。
后来在泛亚,这种本性苏醒了。
一种在年轻少女身上获得愉悦,并通过折磨她们而得到更深层愉悦的可怕手法。
借着自己的权势,史密斯轻而易举地完成了这些事情,留下十几宗无人问津,甚至无人知晓的惨案。
第一个是谁他忘记了,但最后一个是小蝶。
每一个当事人的背景他都详细调查过,这很简单的,跟档案室的人要一把钥匙,长官查案,难道需要跟他们这些月薪不到他零头的人交代一声?
在知道小蝶是和力胜太子,洪胜的女友后,他非但没有犹豫,反而越发感到兴奋。
这就好像去某个水域挑战凶猛的鱼类,或者去密林里狩猎猛兽一样。
要是对方是死物,或者软绵绵的一尾泥鳅,试问谁会感兴趣?谁会鼓起搏杀的斗志?
他早就想看看这些本地传的神乎其神,忠义无双的红棍,矮骡子能为了面子做到什么地步。
因此他几乎是以公开的方式掳走小蝶,随后又把她的尸体赤裸裸地丢到街上,留下那些触目惊心的痕迹,全然不清理和修饰。
果然他很快便激怒了洪胜,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太子胜竟然敢单枪匹马在大路上截杀他,于重重枪手的护卫之中掷出飞刀,正中他的胸膛。
在药石无救,垂死之际,一个吸血鬼来到他的身边,给了他一记“初吻”。
那吸血鬼来自古老的尼古拉斯家族,实力强大,只是轻轻一下,史密斯便复苏了过来。
不管是已经破碎的心脏,还是被切断的血管,一切都恢复如初,变得更加强韧起来。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史密斯“变异”了,或许是吸血鬼亲王们留在血脉里的基因发挥了作用,或许是转化的时机不对,抑或者他的灵魂被诅咒了。
反正史密斯成了一个强大的吸血鬼,伯爵级的实力,强悍无匹的威力。
之后他也没打算隐藏姓名,只是以各种不同的身份和职业出现在泛亚和欧洲,为自己的事业和野心奔走。
这强大的力量,唯一的“后遗症”便是这该死的恐日症,他比一般的吸血鬼更加惧怕阳光。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跟那些古老传说中的吸血鬼一样,只要照了阳光便会遭受伤害,最后化为灰烬。
如果之前战斗的地点是在地底下,不管是尹秀还是马小玉,甚至加上罗维,史密斯都有信心击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