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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练剑(第1/2页)

    阿椿以为沈维桢会将弓箭要回去,连说辞都想好了,但他只是笑着夸赞她箭法精准,还将此弓送给她。

    阿椿得意,就喜欢京城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这才哪到哪,她箭法好着呢。

    这一晚,所有人都吃到了阿椿猎来的东西。

    ——白天时,阿椿耳聪目明,箭法精准,就连潜行在草丛中的毒蛇,也是一瞄一个准,百步穿杨,箭无虚发。

    阿椿已好久没有如此过瘾,只觉心情舒畅,天高云阔。

    入夜后,篝火旁,沈湘玫胃口大开,已不再嫌弃住帐篷、条件简陋,连连称赞阿椿烤野鸡的手艺:“此鸡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品啊!”

    阿椿感动地说:“快别念诗了,五姐姐,你如今的水平已经快和我差不多了。若是夫子在这里,定然要生气。”

    沈湘玫又叹:“若是母亲和琳瑛也在就好了。”

    沈云娥刚饮过药,不易吃太多荤腥,消化不动,阿椿额外采了新鲜的马兰头嫩芽,剁碎了拌香干,还熬煮了荠菜瘦肉粥。

    听到沈湘玫如此说,沈云娥递来一碗粥,怜惜地说:“夫人若知道,必然会比你开心更多一分。”

    “谢谢表姑母,”沈湘玫说着,突然咦一声:“大哥哥怎么这时候换了衣服?”

    阿椿看去,只见沈维桢一袭秋波蓝的袍子,缓步而至。

    这颜色难染,也难穿,沈维桢身量高大,肤白,穿来格外俊朗,当真是君子如玉。

    直到他坐在身旁,阿椿还有些醒不过神,只觉沈维桢仿佛浸透着一层柔柔光晕,将他与周遭事物全部隔离开。

    难怪先前哥哥和旁人在时,她只能瞧见哥哥——因他太好看了。

    阿椿嗅到他身上一阵淡淡皂荚香:“哥哥怎么饭前去沐浴了?”

    在野外处处不便,昨天阿椿和沈湘玫都是用湿布和温水擦拭身体。

    “适才散步,无意间发现有一小处温泉,”沈维桢说,“顺道洗了洗。”

    尤其是被她油手握过之处。

    停一下,他低声问:“想不想去?”

    阿椿说:“哥哥把位置告诉我便好,我可以自己走过去。”

    “那地方偏僻,”沈维桢说,“你晚上看不清东西,若单独去,我怎么放心。”

    阿椿扭头,大声问沈湘玫:“五姐姐,大哥哥说他发现了一处温泉,问我们要不要去洗澡——他可以带我们去哎。”

    沈湘玫大喜:“去,怎么不去,多谢大哥哥。”

    沈维桢看了阿椿很久,微笑:“不必客气。”

    阿椿不仅叫上沈湘玫,还带了秋霜冬雪、春雨小菱,沈云娥已睡下,伺候她的水葱也被阿椿拉出来,几个女孩开开心心去泡温泉。

    沈维桢带着叶青,背对温泉,远远地生了一小堆火,仔细听那边的欢声笑语,守着,以免意外。

    叶青说:“这两天,还是第一次看表姑娘这么开心。”

    沈维桢看他:“表姑娘如何,也是你能议论的?”

    叶青说:“表姑娘性格随和,才会称荷露姐姐,称我为……”

    他不敢说那两个字,快速揭过:“属下万万不敢僭越。”

    沈维桢说:“你知道就好。”

    在柴火里埋了一小把栗子,慢慢地烤,夜幕之下,原野寂静,女子的嬉笑声传来,火烧木柴,劈劈啪啪,偶尔能听栗子爆开声。

    冬天里,阿椿常常吃烤栗子烤红薯等物,此次远行,沈维桢带了不少烤栗子。

    但到南梧州的地界后,阿椿一颗栗子都没吃。

    长棍拨弄着火焰,映照出沈维桢沉静的脸。

    原来他其实并不知妹妹爱吃的东西。

    烤栗子更像她身在京中的无奈选择。

    但凡多一些选择,她会毫不犹豫地抛下栗子。沈维桢冷静地想。

    无妨。

    左右两人已成婚,人被死死绑在他身边,他还有很多时间。

    只是……该用什么继续绑着她呢。

    阿椿觉得时间不多了。

    越到南梧州,她的心跳得越快。

    李夫人再三叮嘱,要她什么都不要做;她及身边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沈维桢监视之下,反倒容易打草惊蛇——蒙汗药就是前车之鉴。

    她和秋霜还是太天真,怎么会觉得能瞒住沈维桢。

    等到南梧州,李夫人会让她兄长自然登门拜访,一切自有安排,保准能平安送阿椿和沈云娥秘密离开。

    阿椿藏着秘密,连秋霜都没告诉,只同沈湘玫说自己心慌。

    沈湘玫了然:“近乡情更怯,这很正常。”

    沈维桢得知后,让陈院判给阿椿诊了诊脉,怕她误食了什么;毕竟进南梧州地界后,阿椿心情好,胃口更好,嘴就没闲着,野地里随时都能摘一把红彤彤的小果子出来。

    他疑心这天下就没有阿椿不吃的东西,若不是拦着,她连毒蛇都想扒皮处理后吃掉。

    终于到州府。

    确定要来此处后,沈维桢提前置办了宅子,修葺一新,买好下仆。

    南梧州地价比京城便宜,沈维桢又是习惯奢侈生活的,受不得委屈;此处宅院并不比京城的那个小,只是少了一些房屋,园林池山建得更大,有片更茂密的竹林。

    阿椿的院子和沈云娥的院子紧挨着,共用一面墙,墙上爬满蔷薇,下有小门,平时并不上锁,往来倒也便宜。

    沈维桢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阿椿先前没学过管家理事,如今刚好学一学;若有不懂之处,可以问问湘玫和我——只是不好扰了表姑母清静,便分作两个院子吧。既离得近,有墙相隔,也不会打扰表姑母养病。”

    沈云娥私下问阿椿:“你如何同他讲的?我看他这样子,是真心实意想娶你。”

    阿椿说:“我怎么讲都不重要,哥哥只听他喜欢听的。”

    她当然知道沈维桢没安纯洁的心,有院墙隔着,他行事不知会多么肆无忌惮。

    莫说先前同母亲住在一起,现在分了院子,只怕第二日沈维桢就会堂而皇之地搬到她卧室,睡她的床,分她的被子。

    沈维桢没有。

    三月份,正值南梧州的梅雨季。

    下面县衙上报,今年雨水格外的多,需谨防涝灾,多修堤坝、疏通河道预防;前任知州病得突然,现下还积压了不少徒刑之上的案件需沈维桢复审;

    更不要说征收赋税、治安防务……

    沈维桢一件件地做。

    雨水一连下了十天,沈维桢连续十天没有睡好;除却第一日在自己院中休息外,其余时间,直接睡在书房的榻上,连院子都没回。

    阿椿同样忙碌。

    毕竟是第一次管家,手忙脚乱,得知新知州上任,还有不少人送拜帖、礼物,幸好沈维桢提前说过,现今忙碌,所有邀约,无论大小,一并称病拒了。

    等他摸清了此地的关系,再做交际。

    沈湘玫帮了很大的忙,从小耳濡目染,如何管理下人、打理府上事务,迎来送往,她都懂,手把手地教阿椿。

    隐隐觉察,沈维桢如今这般看重阿椿,整个府宅都交给她管理,将来定是要将阿椿嫁到高门望族,马虎不得。

    阿椿全靠沈维桢的允诺坚持——他应允,等雨停,处理完积压的事务后,就带她一块去打猎。

    连绵骤雨。

    抵达南梧州的第二十天,阿椿同沈湘玫商议出一套管家的章程,总算能松口气。

    不管不知道,这么一算,阿椿被沈维桢的身家吓了一大跳,这么多钱,足够一百多个阿椿同时花上好几辈子。

    “大夫人先前陪嫁丰厚,在京城中是出了名的,”沈湘玫并不意外,说,“况且,这些也只是大哥哥的部分私产而已,大夫人没有其他孩子,将来大哥哥成亲,必然还要留给大哥哥——静徽,大夫人疼你,肯定也会给你备一份嫁妆。”

    南梧州的确没什么规矩,沈湘玫自在不少,开心去挽阿椿的胳膊:“今天下午无事,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逛逛?我还不知道南梧州如今兴什么头饰钗环呢。”

    阿椿习惯性开口:“那我们要向夫人禀报——不对,现在这个家是我们做主,是不是?”

    沈湘玫点头。

    “走!”阿椿十分决断,“我批准了,我们快快出去玩!”

    两人直到落日才归家,带回了大包小包的特色点心果子。

    下午出行时还有个意外,回家时,因雨水多,道路泥泞,马车一时停不下,险些撞到一个儿童——旁侧一位锦衣公子及时出手,救下那孩童。

    阿椿去道谢,后者倨傲地盯着她的脸许久,才说声不必客气。

    晚饭时,沈维桢得知了这件事。

    “……是夫人娘家的义兄的养子,名唤李忠玉,现今跟着李将军做事,”叶青禀报,前几日,李将军生病,李忠玉递了拜帖求见,您刚拒绝。”

    李将军是李夫人的义兄,虽说义兄,其实不过是侯府一个家生子,老侯爷见他有些本领,赐名李至同,除去奴籍,送去军中。李至同果然有几分能力,一路稳步上升,待官至五品时,正式认了老侯爷做义父。

    因善于攻防,李至同二十年前被派遣到南梧州,率效顺军,罕见地在此戍边二十年。

    他此生未婚,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四处流浪的男孩,取名李忠玉。

    “下次若再登门拜访,告诉我一声,”沈维桢嘱托,“莫让他们单独与姑娘相见。”

    李至同是家奴出身,最听李夫人的话,沈维桢不得不提防。

    他总觉得,李夫人后来的松口十分蹊跷。

    次日,李至同果真携李忠玉登门,沈维桢让阿椿和沈湘玫出来,一一见面,一同吃了饭,倒也没生什么乱子。

    唯独有一点不好,席间,李忠玉频频看阿椿,沈维桢大为不悦。

    今后决不会再让李忠玉单独来找阿椿。

    他们送来的东西,皆一一严查过,确定没有任何夹带之物后,才送去阿椿的院子。

    如今,院子的名也是阿椿拟的,周围种了一圈茶花,便取名做“花中堂”;沈云娥居住的地方,则是“云间居”。

    至于沈维桢的院子,依旧叫“仁寿堂”。

    他习惯了旧的东西,不愿再取新名。

    花中堂与仁寿堂距离不远不近,中间隔着荷塘翠竹,阿椿饭后,常孤身来此散步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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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快紧张坏了。

    前日,有一只白鸽飞来荷塘的亭中,落在她肩上。

    起初,阿椿以为是谁家养的信鸽,但那白鸽始终绕她飞行,令人警觉,待白鸽停稳后,她立刻自它腿上拆下细线绑好的信件。

    「稍安勿躁,以此做联络,静待时机——李」

    阿椿明白了,这多半是李夫人口中的那位兄长,来助她脱身的。

    她不知道这个“时机”何时来,便日日来此散步,但再未见过白鸽。

    第四日,阿椿撞见了沈维桢在此练剑。

    她不知沈维桢还精通剑法,远远地,只见到沈维桢身着月白劲装,手持长剑,一套剑法耍得行云流水,登时吸引了阿椿注意力。

    她躲在竹林里,仔细看,没有上前。

    万一是沈维桢设下的圈套呢?

    阿椿几乎能想到他会说的话——阿椿想学剑?可以,今晚单独来我房间,我教你。

    只怕他想教的未必是剑法,或许是床技。

    她才不傻。

    一连三日,阿椿都悄悄地躲着看。说来也奇怪,她脑子记不住诗词歌赋,却能记住沈维桢的出剑招式;看了三天,她就能记住每个剑招。

    忍不住捡起竹枝,偷看完沈维桢习剑,阿椿便用竹枝偷偷练:削、刺、撩、点、砍——

    “这是剑,不是刀,”正练着,沈维桢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毋需这么大的力气,易卷了刀刃。”

    阿椿满身大汗,转身。

    正值黄昏,彩云当空,沈维桢刚练完剑,一身象牙白,头发仅以玉环高束,比寻常少了份威严,多了份清爽俊朗。

    “我闲来无事,随便练一练,”阿椿赶忙说,“不是故意偷师。”

    她悄悄问了沈湘玫,知道沈维桢的剑法师傅鼎鼎有名,轻易不传给外人。

    “你是我拜过天地的妻子,偷师又从何说起?”沈维桢从容走到她身侧,将佩剑递给她,“竹枝轻盈,又怎能练的出?来,用我的剑,我教你,剑该这么握。”

    教人的时候,沈维桢十分耐心。

    阿椿的手被包裹在他掌心中,忍不住耳朵脖颈发痒。

    好奇怪,阿椿摸了摸耳朵,这么热,榻上他把他的剑全都塞,进来时,她都没有这么害羞。

    如今这是怎么了。

    “专心,”沈维桢提醒,“练剑要心神合一。”

    阿椿问:“你真愿意教我?”

    “我怎么不愿意教你?”沈维桢说,“我看出来了,你偏爱些刀剑弓枪。反正现在不用去学堂了,闲着无事,练一练,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阿椿回头,惊异:“你不会被什么附身了吧?”

    沈维桢收敛笑容,放开手:“不愿学便算了,我不勉强你。”

    “哎,我学,我学,”阿椿立刻扯住他衣袖,“我只是觉得,哥哥和京城时很不一样了。”

    “京城有京城的规矩,南梧州有南梧州的规矩,”沈维桢又说了那一句话,“既然到了南梧州,我也得守这里的规矩。”

    阿椿感慨:“规矩倒不用守,只盼哥哥守一守伦理……”

    “什么?”沈维桢淡淡,“我的耳朵似乎聋了一下,没听清刚才那句话。”

    “我说,哥哥真是能文能武,顶呱呱,”阿椿连忙说,“哥哥快教教我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沈维桢微微漾起笑容:“今日先指点你如何握剑、起势,明日再教你心法口诀,你不仅需下功夫去记,更要用心领悟;此后,每日这个时辰,我都在这里教你。”

    阿椿连连点头。

    太好了。

    她知道没钱的日子多难捱,以前和母亲相依为命,总有男的会偷偷摸进来。以前阿椿不懂的,以为是连穷鬼都不放过的小偷,慌不择路——现在懂了,贫穷的女儿家要比男子更容易遭受欺凌。

    练好了剑,就多一份本领。

    以后再不能这样锦衣玉食,她需有能力保护好自己和母亲——还有秋霜。

    在为人师上,沈维桢颇有能力。

    他性子沉稳、宽容,比沈士儒有耐心得多,不厌其烦地纠正阿椿的错误姿势;哪怕她又犯了刚纠正的错误,沈维桢也不着急,依旧温声细语,不急不躁。

    阿椿在武学上同样有天赋,仅用七日,便磕磕绊绊地学完了一整套剑法。

    这一日,沈维桢送给阿椿一柄剑。

    “你的手比我小,不适宜用大剑,”沈维桢说,“这柄剑是我私藏,剑柄虽短了些,但剑身更长,更轻盈,恰好适合你用。”

    阿椿吃一堑长一智,警惕:“这个也是送给你未来妻子的礼物吗?就像‘飞凤’?和你的剑也是一对?”

    “你已是我妻子,哪里还有‘未来妻子’?”沈维桢笑,“拿着。”

    阿椿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多一件、少一件,似乎没什么区别。

    新剑果真更适合她用,阿椿一上手便觉出不同,认认真真耍了一套,只听沈维桢在旁侧与她闲聊。

    “这几日管家感觉如何?”

    “累。”

    “我看你身边的冬雪不错,你若觉得疲惫,大可让她帮你操持,我再去寻一个合适的管家,让他们互相制衡。”

    “嗯嗯嗯。”

    “你最近还在抄写诗词?若不喜欢,便不必再学了。”

    “不行呀,我已经学这么多了,现在如果不继续学、会全部忘掉——不就白学了吗?我不想前功尽弃。”

    “等天晴后,我带你去打猎,你想不想要匹马?还是和我同乘一匹?”

    “我想坐马车过去。”

    “可以,”沈维桢颔首,不经意地提起,“前两日李忠玉来府上,你觉得他相貌如何?”

    “十分英俊,”阿椿老实地说,“总觉得似曾相识,好像之前见过,莫名的熟悉。”

    沈维桢不说话了。

    阿椿停下,发现他转身要走。

    “继续练吧,”沈维桢淡淡地说,“明后天我有事,可能不过来了。”

    阿椿说:“可是我还没练熟——”

    沈维桢好似没听到,径直离开。

    阿椿一个人练了三天剑,第四天,还是没等到沈维桢过来指点。

    偏偏这剑法只有他能教,阿椿不确定自己练得对不对,更不好找外人指点——也没人会呀!

    她忍不住心急。

    若是从一开始没学过倒也罢了,现在她学了这么多,总不好断在这里啊,否则岂不是前功尽弃!

    直到第六天,阿椿听说沈维桢外出射猎、并没告诉她,她才后知后觉。

    沈维桢是不是生气了?

    这日晚,刚用过晚饭,沈维桢依旧面色如常,阿椿等不及,拽着他到荷池旁的竹林中,不解:“你怎么好端端地生气了?”

    沈维桢微笑:“你真认为李忠玉十分英俊?”

    “不是你问我,他相貌如何吗?”阿椿说,“我只是说出心里话而已呀。”

    “哦,心里话,”沈维桢颔首,“那便让这位十分英俊、似曾相识的李忠玉来教你吧。”

    见他转身,阿椿着急,直接从背后抱住他:“好啦好啦,你怎么这样小气呀。”

    “什么叫小气?”沈维桢皱眉,“我若夸赞别的女子漂亮,你作何想法?”

    阿椿想了想,不解:“这不是很正常吗?我们南梧州就是出美人啊。”

    沈维桢骤然冷声:“松开。”

    阿椿立刻抱得更紧:“不松,你什么时候消气,我就什么时候松开。你说,说你现在一点都不生气,而且非常想教我剑法,我就松开你。”

    沈维桢冷哼一声,不为所动。

    “哥哥哥哥,”阿椿实在不知怎么哄人,抱着他晃悠,“我只是说他英俊,又没有说他比你还英俊。哥哥是天底下最英俊的男子了,在我心里,就没有比哥哥更俊美的人。”

    见沈维桢还不说话,阿椿无奈之下,只好使出那一招,手指灵活,一回生二回熟,轻车熟路。

    沈维桢斥责:“拿出去,同样的招数,你以为你能用第二遍?”

    “不拿不拿,”阿椿柔声,“我这次肯定不会跑掉了。”

    她发现还是这招管用。

    “你刚刚摸过什么?”

    阿椿说:“不脏呢,而且我还没嫌弃那个东西袅袅脏呢。”

    沈维桢批评:“粗俗。”

    忍不住又吸口气。

    阿椿想了想:“确实挺粗的。”

    “又胡说些什么,”沈维桢低声,“今后这些话只能私下同我讲,明白吗?”

    “知道了,这回我真洗过手了,”阿椿把另一只手举到他鼻间,“闻闻,用了蔷薇花水洗的呢。”

    今天哥哥的重点不会是烤鹌鹑味了,而是蔷薇花水香。

    此处少有人行,竹影婆娑,遮盖住两人,沈维桢没动,任凭她吃力地上下握。

    不得不说,阿椿的动手能力远远要比读书强,已经初具要领。这一回,阿椿是真的手腕子酸了,闻听沈维桢吐息短急,正欲再接再厉,却被沈维桢抓住手腕移出。

    “换个地方,”沈维桢说,“别在这里。”

    若被人瞧见,他还要不要这张脸。

    阿椿急了:“不不不,我喜欢这里,我就喜欢在这儿。”

    ——若换了地方,她要洗的就不只是手了。

    肚子也要痛。

    沈维桢神色复杂,看她片刻,思索后,勉强点头:“好吧。”

    原来妹妹喜欢野外。

    他想,无法理解,但依她一次也无妨。

    阿椿同样松口气。

    太好了。

    只是这里不行,沈维桢拉着她,往竹林深处走,其中有一块自然的小石山,中有空洞,很像京城中的那个假山秘密孔洞,将阿椿抱到上面一自然石台上,按住她欲整理凌乱绣花裙的手。

    他俯首一嗅,笑:“原来我们阿椿早就饿肚子了,馋到流这么多口水,真可怜。”

    阿椿结结巴巴:“你是不是在说些污言秽语?”

    “自己掀开,”沈维桢抚摸她的脸颊,轻轻拍了两下,“让哥哥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