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爱是骨头里的钉子 > 分卷阅读36
    的人,看见她垂下的睫毛,丰厚的嘴唇,这姑娘让他热血沸腾。

    她有张没有任何攻击性的脸,眉眼间有种说不清楚的楚楚动人,他上回见她的时候被她晃了一下,觉得有点意思,但她不搭理他,他觉得也没什么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了,直到今天晚上又看见了她。

    他们跟他讲这个艺术家的履历非常漂亮,所以酬劳要比一般人高,他傲慢地问:“有多漂亮?”心里的刻板印象是,在道南这样一个小地方,艺术工作者再厉害能厉害到哪里去?

    他们跟他讲,这人是美国鼎鼎大名的艺术高中出来的,在那个享誉全世界的钢琴大赛得了名次的,他当时是不敢置信的。

    他专门到大堂来会一会这个人,没看见人之前先听见了琴声,这琴声让他脑海中先有了一些画面,他觉得她在讲一个故事,他在钢琴上不是专家略懂皮毛,但这琴声让他听懂了,他十分好奇,然后他看见这人的背影,像一尊上好的花瓶,该凸的凸该凹的凹,那腰臀的美丽和琴声混在一起,让他热血沸腾。

    他慢慢走上前,看见她的侧脸,看见她脸上的神采,那是一种进入心流仿佛被神触碰过的光彩,几乎散发着圣洁的光芒,他觉得身上发麻,几乎动不了。

    他看见她抬起的手落下,像最温柔的情人的手落在爱人的身体上,她在抚摸她的爱人,他觉得喉咙发干。

    他看见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掉下来。

    这眼泪像一场滔天的洪水冲垮他的心防,横扫他的心。

    他走到她的面前,告诉她,“我叫温仲翊”。

    他坚持要送安颐回去,说:“这么晚了,一个姑娘骑车不安全”。

    他在社交上游刃有余,自然有办法让安颐这样简单的人说不出一个“不”字。

    出了道南城里,路上的车不多,大部分时候,只有两旁的群山和农田。

    他好奇安颐为什么住在白川,安颐跟他解释了两句,“我没想过你还是同行。”他说。

    “我可不好意思说跟你是同行。”

    这就好比说一个在农贸市场卖红蓝编织袋的人和一个卖爱马仕的是同行。

    “怎么不算是同行?下回你跟我讲讲你们酒店的事,看看我们有没有机会资源共享一下。”

    安颐说好,应付了两句,觉得他是客套,没放在心上。

    车开到了飞鹤路上,她指挥道:“停在前面那个母婴店的门口就行,就那个门口放着一个发光大奶瓶的那家,你直接开出去方便就不用调头了。”

    温仲翊按她说的把车停下,陪着安颐下了车,将车锁上,见安颐有点疑惑,解释道:“职业病,没有让女士自己走回去的道理,我送你回去。”

    这种稍显矫揉的做派,他做起来很自然,浑然天成。

    安颐紧了紧挎在肩上的背包,本来演出结束后要换衣服,因为温仲翊坚持要送她回来,她不好让人等,就在长裙外面批了一件风衣,连衣服也没换,她领着人穿过飞鹤路,走到对面的人行道上。

    迎面过来的人都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看了一眼又一眼,白川这地方,很少见穿得这么正式的两个人,一个穿一身笔挺的西装,一个穿着长礼服画着全妆。

    安颐看见十米开外,便利店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手里拎着一袋垃圾,朝着他们走来。

    她将目光调开,故意装没看见他。

    烟酒店打烊了,老何正在锁店门,往门上挂一个链条锁,看见朝他走来的安颐,他把温仲翊看了个仔细,问:“小安,?”

    他耳背了,说话声音像打雷一样。

    安颐冲他摇头,听见温仲翊在她旁边轻笑出声,他大声冲老何喊:“你好,叔叔”。

    第二十四章我老板可忙了

    “好,好,”老何脸上笑开了花,嚷嚷着:“小安,这后生好。”

    年纪大的老人家但凡见了外向活泼一点的年轻人,再有眼色一些懂礼貌一点,都觉得喜欢得不得了。

    温仲翊这种就是天生讨老人家喜欢的那类。

    老何的声音大到半条街的人都能听见。

    安颐不说话。

    她看见赞云慢慢走过来,脚上趿着一双拖鞋,脚步拖在地上,手里拎着的黑色垃圾袋晃晃悠悠。

    他的目光在安颐身上兜了一圈又落在她旁边的人身上,那目光很冷淡像见了街上不认识的人,然后漠然地转开再不看他们。

    他在放垃圾的那个高台前站住,手一伸将垃圾扔出去,跟老何说:“你赶紧回去吧,时候不走了。”说完,好像才看见安颐,跟她点了个头,算是跟她打招呼。

    他转头往回走。

    老何锁好了门,把一大串钥匙往裤腰带上系,朝着安颐相反的方向走,客气地跟温仲翊说:“来玩啊,常来啊。”

    温仲翊欢快地应了一声,“好咧”,他跟安颐感叹:“小地方真好。”

    安颐说是。

    赞云走到自己店门口,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他听见那两个人从自己店门前经过,轻声细语在聊天,说着属于他们两个的秘密,他站在货架前,手放在一袋袋膨化食品上,把它们拨来拨去,听它们发出哗哗的声响,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他瞄了一眼墙上的钟,十点零五分。

    他记得这个男人,那天在农家乐要微信那个,一看就不像本地人,那天回来的路上,安颐在后座上一直低头玩手机,连头都没空抬,大概从那时就开始聊得火热了。

    这天晚上他出门第一眼先看见的那男人。

    他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安颐,她穿着长长的华丽的裙子,脸上化了妆,她的眼睛看起来比平时大了一倍,她那饱满的嘴唇涂了哑光的梅子色口红,让她有种奇异的性感,很漂亮但看起来像电视上看见的明星一样,没有真实感,和他认识的眼睛贴着纱布,偷偷掉眼泪的人不是一个。

    这两人站一块般配得很,他们身上有种莫名相似的气质,连老眼昏花的老何都看出来了。

    他是男人,那男人的目光只有在雌性面前开屏的孔雀才有,他不瞎。

    今天下午松涛街上开饭店的那个光头送了一部手机来修,说是一直黑屏,他答应人家明天来拿,本来打算晚上给人家修好,但他不想动,一动也不想动,他往屋后走,正要上楼,听见店门被推开的声音,他心里一动,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往外跑,他一把推开后屋的门,气喘吁吁地和吓了一跳的安颐面面相觑。

    她眨着大眼睛,迷惑地看着他,她的淡蓝色的裙子领口有点低,露出胸口大片的皮肤,灯光一照雪一样白,往下是高高隆起的曲线,被遮得结结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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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云,”她回过神来,开口问,“你有没有卸妆液卖?”

    她的白牙在梅子色的口红间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