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退休杀手的烦恼 > 分卷阅读15
    耳尖红了一点。

    “喝酒。”他举起酒杯,堵住了这个话题。

    酒过三巡,气氛热络起来。

    酒吧里开始上omega陪酒——这是这种地方的常规服务,几个长相精致的omega穿着剪裁合身的衬衫和西裤,身上带着淡淡的信息素香味,走到卡座旁边。

    “先生,需要陪酒吗?”一个omega站在言回鹊旁边,微微弯腰,露出纤细的锁骨和一小截白皙的后颈。

    他的信息素是淡淡的茉莉花香,清甜而不腻,是那种大多数alpha都会喜欢的类型。

    言回鹊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omega长得很漂亮——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

    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言回鹊盯着那个梨涡看了两秒。

    然后他的胃里翻涌了一下。

    不是因为那个omega不漂亮——他非常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九十的漂亮。

    而是因为——他的身上有香味。

    茉莉花的、甜腻的、不属于食物的香味。

    言回鹊的胃又开始翻涌了。

    他想起正华身上的味道——洗衣粉的味道,淡淡的,干净的。

    不是香水,不是信息素,就是洗衣粉。

    那种味道不会让他头晕,不会让他反胃,只会让他想靠近。

    “不用了,”言回鹊对那个omega说,声音有些冷,“我不需要。”

    omega愣了一下,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周彦深和宋时予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回鹊,”宋时予说,“你刚才看那个omega的眼神,像在看一盘放了太多香料的菜。”

    “有吗?”

    “有。而且——”宋时予顿了顿,“你刚才差点吐了。”

    “我没有。”

    “你有,你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压住反胃感的动作。”

    言回鹊闭嘴了。

    他沉默地喝了一口酒,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今天下午在训练场上看到的画面——陆辞渊坐在正华旁边,侧头看着他吃东西,嘴角带着笑,肩膀微微倾向正华的方向。

    还有陆辞渊说“像一只仓鼠”时,语气里那种亲昵。

    言回鹊把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

    “我先走了。”他站起来。

    “这么早?”周彦深看了看表,“才九点半。”

    “有事。”

    “什么事?”

    “你别管。”

    周彦深和宋时予又对视了一眼,这次两个人的表情都变成了“我们什么都知道但不说”。

    “行行行,走吧走吧。”宋时予挥手。

    言回鹊走出卡座,掏出手机,拨了正华的号码。

    响了三声,接了。

    “喂。”正华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你在干嘛?”

    “在腌鸡翅,明天想做可乐鸡翅。”

    “……我在酒吧喝醉了。”

    “哦。”

    “你来接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你喝醉了?听声音不像。”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正华的听觉太灵敏了,他连呼吸声都能分辨出真假,更别说“喝醉”这种演技。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

    “那你打车回来。”

    “车停在酒吧,明天还要来取,麻烦。”

    “那叫代驾。”

    言回鹊深吸一口气。

    “正华,”他的声音低下来,带着一丝alpha特有的、不容拒绝的强势,“我是你的配偶,我喝醉了,你来接我,这是夫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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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

    言回鹊握着手机,心跳加速,他知道“夫夫义务”这四个字对正华来说意味着什么——正华是一个秩序感极强的人,如果有什么事情被定义为“规则”或“义务”,他会非常严格地去遵守,哪怕他不想做。

    果然——

    “……你在哪个酒吧?”

    言回鹊报了地址,然后挂了电话,靠在酒吧门口的墙上,嘴角翘了起来。

    他确实喝了酒,但没有醉,他确实不能开车,但可以叫代驾。

    他确实不需要正华来接他——但他想见正华。

    想得不行。

    二十分钟后,一辆小电驴出现在酒吧门口。

    言回鹊看着那辆小电驴,和骑在小电驴上的正华,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正华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冲锋衣——对,就是那件从老破小带来的冲锋衣,拉链拉到下巴,下面是一条黑色的工装裤和一双运动鞋,头盔是半盔式的,扣得端端正正,护目镜推上去,露出那双平淡的眼睛。

    他从小电驴上下来,动作笨拙——因为体型的原因,他跨下车的时候重心晃了一下,冲锋衣的下摆被风吹起来,露出里面那件松垮的T恤和微微隆起的肚子。

    然后他摘下头盔,挂在车把上,走向言回鹊。

    酒吧门口的路灯下,言回鹊靠在墙上,穿着一件深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衬得他下颌线锋利如刀,浅褐色的眼睛在灯光下像是融化的琥珀。

    夜风吹过来,他的亚麻色头发微微飘动,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深邃的眉骨。

    而正华站在他面前——冲锋衣的拉链只拉到一半,里面的T恤领口歪了,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脸上还有一道头盔带子勒出的红印。

    两个人的对比,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和内页广告——封面是言回鹊,内页广告是“冲锋衣大减价”。

    “走吧,”正华说,“我带你回去,头盔只有一个,你戴我的。”

    言回鹊低头看了看那辆小电驴——后座窄窄的,勉强能坐一个人,但没有靠背,没有扶手,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座位。

    “坐这个?”

    “嗯,不然呢?你又不能开车。”

    言回鹊沉默了三秒,然后——

    他把羊绒大衣脱下来,搭在手臂上,跨上了小电驴的后座。

    他的长腿需要蜷缩起来才能放在脚踏上,膝盖几乎要碰到把手,

    他一个一米九三的alpha,蜷缩在一辆小电驴的后座上,画面有一种荒诞的喜感。

    正华跨上前座,把唯一的头盔递给言回鹊。

    “戴上。”

    “你戴。”

    “我骑车,你喝酒了,你戴。”

    言回鹊接过头盔,戴上了。

    头盔有点小,箍得他的鬓角有点疼,护目镜的位置也不太对,正好卡在他的眉骨上。

    但他没有调整。

    他想,得给正华买辆车了。

    杀手的必备技能之一就是驾驶,他记得A01甚至有坦克驾驶证,送个库里南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