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冒险者通用指南 > 第3章 鼠王找鸡
    鼠王用前肢,拿起掉落的短剑。

    然后一把推到卡伦的胸前,那力量大的像是要把卡伦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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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伦摸不清状况,试探着问道:「给我?」

    「吱!」鼠王点了点头。

    随着鼠王点头,卡伦心头除了嗜血鼠还有偶尔的预警,整体已经降低到了普通水准。

    「谢谢?」拿着短剑的卡伦,一脑袋莫名其妙。

    「吱吱吱!」鼠王对着鼠群叫了一声,当下跑出来两只嗜血鼠。

    一只老鼠嘴里咬着一只死鸡,一只老鼠嘴里叼着一枚金币。

    「啊?还要送我鸡和钱?」

    刚说完这话的卡伦,小腿就被鼠王的尾巴抽了一鞭子,疼的龇牙咧嘴。

    卡伦打定主意,下次一定要做个藤甲护腿。

    「吱!吱吱!」鼠王对着卡伦频繁叫着。

    然后用尾巴卷起那只死鸡,特意的用手指了指鸡的彩色尾巴,然后丢进嘴里。

    吃完之后又开始「吱吱吱」叫着,然后指了一下金币,又指了一下卡伦。

    卡伦见鼠王尾巴又准备打来,连忙喊道:「懂了懂了!我给你鸡,你给我金币是不是?」

    「吱!」鼠王连忙点头。

    啥玩意儿?

    先捡到一把短剑,然后被鼠王包围,挨了几顿打,让我给它找鸡?

    我遇到前世的钓鱼执法了?!

    「我明白了,我一定给你找鸡!找老母鸡!」卡伦点头如捣蒜,生怕鼠王理解不了,一拥而上的给自己咬死。

    鼠王见卡伦如此上道,也开心的吱吱叫了起来。

    嗜血鼠群,自发的让出一条通道。

    卡伦试探着问道:「我走了?」

    「吱!」鼠王点头回应。

    重新把剑拴好,拿起木棒和火把,卡伦一步步走进鼠群。

    那些见人就会疯狂进攻的嗜血鼠,在鼠王的统领下,完全压住了嗜血的本能。

    这一发现让卡伦惊叹不已。

    有惊无险的穿过鼠群,终于来到了下水道出口。

    看了看下水道里面还在望着自己的鼠群,心里一阵后怕赶紧钻了出去,倒是把下水道出口处的几个懒汉吓了一跳。

    重新见到太阳的卡伦,把火把和木棒一甩,就地躺下。

    突然想起什麽,又赶紧爬起来朝下水道看去。

    发现没有老鼠踪迹的他,终于叹了口长气。

    此刻的卡伦,浑身瘫软无力。

    与死神擦肩而过,哪怕没死也绝不好过。

    一道阴影遮住了卡伦的视线,熟悉的公鸭嗓响起:「卡伦!你没事吧!」

    听到匕首的声音,卡伦没来由的笑了起来,撑起身子看着他,小声说道:

    「我说我遇见鼠王了,你信不信?」

    「你吹你妈呢!」

    匕首嘴上不留情面,但行动却很老实。

    看出卡伦的异样,他赶紧将卡伦扶了起来。

    「走,先回去。」

    匕首拿起地上的火把和木棒,走在前头,卡伦缓缓跟着。

    看着不断回望自己的匕首,卡伦的心情进一步放松。

    回到窝棚,匕首掏出一碗加了麦麸的糊糊和一个新鲜的黑面包。

    「刚才我在码头,赚了3个铜币,厉不厉害!」

    匕首得意洋洋的对着卡伦说着:「嘿!就这一会时间,我赚的钱就快赶上你了!」

    「偷就是偷,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卡伦一边吃着黑面包,一边囫囵的应付着匕首。

    「我偷个屁!我堂堂未来的首席冒险者沙蝎大人,找他们拿点钱花花怎麽了!」

    说着掏出一壶金丝雀酒馆的麦酒,在卡伦面前晃了晃。

    「唉,那我就只能自己喝了,别人看不起我的工作呢!」匕首吊儿郎当的坐在木箱上面,一只脚晃晃悠悠。

    一壶麦酒刚三个铜币,比黑面包贵了许多。

    每天都在为黑面包发愁的两人,只能偶尔趁别人喝醉的时候,去金丝雀打打秋风解馋,还从没喝过完整的一壶。

    「沙蝎大人,我认为朋友之间,好东西应该分享。」

    卡伦看着麦酒,眼神都变了,连忙把碗里的糊糊几口喝下。

    赶紧拿着舔乾净的碗,对着匕首晃了晃。

    「既然你如此诚心的恳求于我,沙蝎大人就大发慈悲的赏你几口!谁叫沙蝎大人心善啊!」

    说是一壶,其实也没有几口。

    匕首倒出一大半给了卡伦,被卡伦两三口就给干了。

    「嗝~」

    打出一阵饱嗝的卡伦,脸色随即红了起来。

    「真带劲!」匕首也学者卡伦几口喝完,然后仰头便倒。

    「以后咱们有钱了,要拿麦酒洗澡,这酸臭味真带劲!」

    卡伦和匕首并不认为麦酒好喝,但这是他们能接触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

    也是他们两个孤儿,对未来憧憬的主要参照。

    看到匕首已经打起了呼噜,卡伦便将几个箱子堆好,铺上茅草将匕首丢了上去。

    日头西沉,卡伦窝在窝棚里面,拿出了那把短剑。

    夕阳的光照在短剑上,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卡伦看着短剑,犹如痴汉看见了湿身美女,整个人都失神了。

    反应过来,在地上抓起沙土,就往短剑身上蹭。

    直到剑身覆盖了一层细沙,变得灰扑扑后,卡伦才停下动作。

    掂量了一下,轻轻插进被藤蔓缠绕的剑鞘里,挂在了身上。

    看了看四下无人,卡伦右手猛地从左侧拔出短剑,高举过头顶!

    低声呼号:「伟大的冒险者卡伦,必将打败魔王!」

    然后嗤的一下,自己笑出了声,回头见匕首没醒,松了一口气,赶紧又把短剑放好。

    要是被匕首看见自己的样子,指不定会被嘲笑多久。

    平民窟的夜晚,从来都不太平静。

    那些懒汉夜莺的躁动,随着月亮的高升,变得更加高亢。

    卡伦就着月光,翻看着父亲的笔记。

    父亲走的过于突然,没有给自己留下一招半式。

    只有这本笔记,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遗物,述说着父亲的另一面。

    这本笔记在父亲死后,陪伴了自己整整三年,已经被自己翻的起了毛边。

    他找来炭笔,在鼠王那里加了一句小字:

    已确认有极高智慧,能沟通,能交易,能指挥鼠群。爱吃鸡?

    将笔记贴身收好,卡伦犯起了愁。

    一只鸡换一枚金币,那是傻赚不赔的买卖。

    寻常集市的鸡,也就二十铜币一只。

    但鼠王嘴里的鸡,是会飞的那种彩尾鸡。

    只有郊外农场里面才有,据说是有什麽特殊用处,卖的挺贵。

    价格虽然偶尔会波动,但每只彩尾鸡基本都维持在一枚银币左右。

    明天得拉上匕首去试试!